葡萄牙语
一、培训目标及规格:
(一)培训目标
本专业目标是培养具有开放视野和文化包容性的葡萄牙高级专业人才。
精通葡萄牙语,熟悉葡语国家文化,具有高水平的中葡语口笔译技能,能够胜任外交、经贸等领域的葡语口笔译基础工作.、能够为进一步学习和从事基础教学等打下坚实的基础工作综合能力。
(二)栽培规范
1、具有扎实的葡萄牙语语言基础,能熟练掌握葡萄牙语听、说、读、写、译的综合运用;
2、了解葡语国家的国情和文化,培养文化宽容;
3、具有较高的汉语水平和一定的中葡互译能力,能够适应基本的交替传译和文字翻译;
4、掌握一定的学术研究方法,为进一步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5、对葡语相关语言学、翻译学、文学、跨文化等领域有一定了解;
6、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培训方案基本框架
(一)毕业课程学分:155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38学分,通识课程12学分,专业必修课71学分,专业选修课18学分,外语必修课16学分;
(2)课程总学分:2694学分;
(3)教学总周数:127周;
(4)毕业论文(设计)7周,4学分;
(五)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安排: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5月底。
3、主要课程:
葡萄牙语精读、听力、口语、泛读、写作、文学、历史、口译、笔译等。
4、主要实践环节:
军事训练2学分,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2学分。
备注:从大一到大三,都有丰富的校内外社会实践活动,如加入学校社团、参加学科竞赛等; 在高年级,学生需要在语言相关行业完成为期两周至一个月的实习。 获得社会实践或毕业实践证书,共2学分。
5. 毕业要求:
所有具有正式学生身份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年内,
(一)遵守学校纪律,德、智、体、美各方面合格;
(二)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并取得符合毕业要求的课程总学分;
(3)完成毕业论文,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评审后授予毕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