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的流程:
1. 苏: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二)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并进行审查。
(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和条件,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的; 否则,退回原告的文件、材料,并公布不予受理的理由。
2、防御:
(一)人民法院应当自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书面答复。
(二)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答辩。
3、庭审:该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过程:
(1)出庭: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出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必须出具书面意见)向法院询问是否离婚)。
(2)法院根据原告的主张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就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作出判决。
(三)离婚诉讼已结束,但对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判决书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上诉的,判决生效。 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相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
申请离婚费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时发生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理算员、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工伤补助费等。法院等,必须由诉讼当事人之一根据具体情况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公诉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收费标准为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再另行支付; 超过20万元的部分,加收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