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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律法德语?推动犹太律法形成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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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律法德语?推动犹太律法形成完整体系

1、犹太律法的形成是一个漫长且曲折的过程。

2、纵观历史上,希伯来民族绝大部分时期都处在战乱的状态,埃及时期为自由抗争,士师时代征服迦南,王国时期自卫反击,巴比伦时期被迫流亡,在长期动荡的环境里,犹太律法多以口传的形式被保存,一旦生活稳定下来,犹太律法就被推上正典的进程中,但这个过程断断续续,历经千百年,犹太律法终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3、一般认为,犹太律法包括两大部分,其一是成文律法,其二是口传律法,分别载于《妥拉》和《塔木德》两部经典之中。

4、两部律法经典都经过相当长的正典过程,对何为“正典”,有学者提出用“两阶段”视角来进行理解:阶段一,作品在社群中发挥着必不可少的功能,规范、指导受众的生产生活,即作品在社群中具有一定的权威,但其处于可能修改或变动的不稳定状态,使其与获得最终的、至高的权威尚有一段距离。

5、阶段二,当前一阶段的作品经过淬炼,发展出成熟的样态后,对社群内部的“干涉”全面且有效,成为受众的信仰,其权威达至顶峰。

6、无论是《妥拉》还是《塔木德》,都经过了阶段一向阶段二的过渡,二者的蝶变标志着犹太律法的正式形成,双“正典”背后活跃的教法互动是犹太律法形成的核心动力。

7、《妥拉》正典成文律法,指《妥拉》中记载的诫命启示和律例典章。《妥拉》又称《律法书》、《摩西五经》,为《旧约》的前五卷,是犹太教基本教义的根本,也是律法诫命的源泉,在犹太教中具有绝对的权威。

8、公元前7世纪的犹大王国时期,祭司希勒家在整修的圣殿中发现了一卷“律法书”,将其转交给当时的王约西亚。

9、书上说,耶和华将向犹大人降灾,因他们的先祖未听从书上的话。王看罢十分惊恐,差遣希勒家等人去求问耶和华。在得到女先知户勒大的启示后,王召集长老、祭司、先知和所有百姓。

10、当所有人登上圣殿后,王宣读那本律法书,带领所有人与神立约“要尽心尽性地顺从耶和华,遵守他的诫命、律例、法度。”随后,王按照律法书上的要求进行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将巴力、亚舍拉、各种偶像器皿搬离圣殿并集中烧毁,废除崇拜的偶像及专事这些偶像的祭司,恢复逾越节,驱逐巫师和占卜师。

11、学界普遍认为被发现的“律法书”是《申命记》或者《申命记》的某部分,因结合约西亚的改革内容,基本在《申命记》中能够找到对应的诫命,因此后世也将这次改革称为“申命改革”。申命改革后不久,犹大王国就陷入严重危机。

12、公元前6世纪末,新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二世突围耶路撒冷,掳走犹大王国万余人,但犹大王国并未瓦解。十一年后,尼布甲尼撒二世再次率军攻打犹大王国,此次王国彻底覆灭。

13、巴比伦军队对耶路撒冷城和圣殿极尽破坏,掳掠数量众多的百姓和财物,史称“巴比伦之囚”,也宣告着“第一圣殿”时代的结束。在此之前,有先知警告过犹大人,勿要行耶和华眼中恶的事,并预言将有一场灾祸降临,但未引起民众的重视。

14、直到沦为阶下之囚,犹大人才开始反思,并在宗教领袖的积极引导下,重塑信仰和信心。改革的推行和被囚的冲击,使犹太民族的宗教意识被重新唤醒。在巴比伦期间,犹太教全面复兴,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更发展出供人学习律法和举行宗教仪式的犹太会堂。这个阶段,《摩西五经》基本成型。

15、公元前6世纪中期,波斯摧毁了新巴比伦。波斯王释放犹太人回乡并允许他们重建圣殿。这批犹太人回到耶路撒冷后,满怀对耶和华的崇拜着手重建圣殿,花了20年,第二圣殿建成。

16、但由于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异乡生活以及国家实体的消亡,犹太人的凝聚力并不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以斯拉和尼希米推进改革。

17、以斯拉是一位祭司,于公元前5世纪中期返回耶路撒冷,他精通律法,积极带领犹太人学习律法的同时也推行宗教改革。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严禁犹太人与异族通婚,目的是保持民族血统纯正,维护对耶和华的虔诚信仰。

18、此举创造了依据《妥拉》的律例来定义犹太民族性的方法,对犹太人的身份构建具有里程碑意义。尼希米在以斯拉之后回乡,带领犹太人修建耶路撒冷城墙,后被波斯王任命为犹大总督。

19、公元前444年,以斯拉在尼希米的支持下,向众人宣读“律法书”,历时七日,包括要求众人重新体验住棚节和圣日、追溯犹太先祖与神的立约、回忆摩西带领族人出埃及和接受十诫、反省列祖的狂傲和所受神罚、祈求神眷顾以及保证遵行神意,并最后在册上签名作为他们全体与神立约的证明。

20、之后颁布的律例涉及通婚禁忌、献祭仪式等内容,这些内容与《摩西五经》高度重合,这表明在以斯拉改革时期,五经已经融合在一个完整体系中。公元前3世纪,《摩西五经》被翻译成希腊文本,名为《七十子译本》。据此推测,《摩西五经》正典介于以斯拉改革和五经希腊文本出现之间。

21、《妥拉》的主要内容就是对五卷的梳理和概括。《创世记》共50章,前11章主要是神话传说,包括创世、人类堕落、洪灾、通天塔等,揭示神的属性、世界的本质、人生的意义等主题。剩余章节讲述希伯来先祖的故事以及他们与神立约,表明希伯来人与神有着独特的渊源。

22、《出埃及记》共40章,前18章讲述摩西在神助下带领希伯来人出埃及,剩余章节讲摩西受领并颁布十诫,预示着犹太教的诞生。《利未记》共27章,基本是对祭祀、祭司、仪式和节期的规定。

23、《民数记》共36章,讲述希伯来人在西奈旷野中流浪40年的历史。《申命记》共34章,是摩西死前对律法的归纳和重申,涉及信仰、献祭、犯罪、审判、债务、婚姻家庭等方面,对希伯来人日常生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24、从五经尤其是前两经的内容可以看出,《妥拉》具有显著的宗教性特征。如前所述,古代近东国家的法律基本上都有神的参与,但仅限于借助神的的名义颁布法律。

25、可在《妥拉》中,神贯穿律法的产生、颁布、实施及后续惩罚全过程,塑造出神的主动和强势形象。一旦选择信奉这神,便是与他立约,遵照他的旨意行事,舍弃从前那个“自我”,重塑自身,做神眼中的“义人”。

26、神的全知全能意味着对人全方位的监视和干预,极具压迫感,这点明了宗教性的核心,即在敬畏中奉献真心。其次,《妥拉》内容上具有混杂性。

27、虽然前面对五经内容的概括看着还算清晰,但实际在文本中各经之间重复和矛盾的现象非常普遍,前文分析过这里不再赘述。另外,五经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法典,它融合了神话、历史、宗教、律法等诸多内容,表现为伦理、信仰和法律的相互结合。

28、究其原因,除了五经形成历史久远,经多人编撰,导致某些部分出现混乱外,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五经是依据一神信仰建构起来的体系,因此具有法典和教义的双重性质。

29、最后是《妥拉》所追求的价值具有普世性。在涉及寡妇、孤儿、穷人的条文中,充满关爱和怜悯,体现律法对人尊严的维护,对生命的保护。

30、在涉及契约方面,无论是与神订立宗教契约还是与人订立买卖或债务契约,都要求诚实、真心并认真履行,体现律法对诚信的看重;在审判方面,要求不因身份贵贱、财富多少而偏倚,体现律法对公义和平等的追求。这些方面,都为现代法律所尊崇,是永不过时的价值理想和法律目标。

31、有犹太学者指出,犹太教“不仅仅是一种学说,而且应是生活各方面的指南。它创造了犹太人行动与生存的世界。从《摩西五经》的613条律法根上长出了一株枝桠繁茂的大树,其果实为愿意享用它的人们提供每日的精神营养”。

32、对拉比来说,《摩西五经》是永恒的圣书,而《塔木德》则是规范犹太人日常生活的指南,旨在提供宗教生活的准则以及立身处世、待人接物的行为准则。与其他宗教法相比,犹太律法的最大突破性在于其最终的导向放在了实际事务。

33、律法作为犹太教的核心,与犹太人的社会生活密切关联,构成普遍意义上犹太人的行为模式。律法中的规范制度是早期生产和生活希伯来人生产和生活状况的集中反映。

34、《摩西五经》中记载了以钱易物、以物易物等多种交易方式,以及买卖、债务、赎地等体现法律关系的概念。

35、此外,犹太人在践行律法的过程中,一方面严格遵守律法,另一方面也通过不断解释和评注来增强律法的适应性。但是这在早期引发了争论,因为根据犹太传统,耶和华是自有并永恒的,而《摩西五经》作为来自耶和华的启示,也应该是永恒不变的,适用于任何时代。

36、但是时代的发展必然伴随着新要素的产生,先知们宣称,对耶和华真正的崇拜必须表现在实际生活中,再加上犹太人在实际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对律法遵行的某种变通,因此“释经”逐渐被接受。

37、在犹太律法的解释和评注中,学者主张成文律法服务于口传律法,致力于解决实际的具体的问题,虔诚而不僵化,可以说这种态度务实且有效。

38、拉比犹太教时期,拉比们虽然强调《旧约》为其权威教诲的渊源,但他们并非以盲从、教条式的思维方式引经据典,而是按照自己的理解,根据现实需要对律法经典进行解释,解决新形势下各地犹太人面临的种种问题。因此,犹太律法不仅强调“遵行”,更注重以“遵行”促律法动态调整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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