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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ination是什么意思(导读女性主义关键概念与论争)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domination是什么意思,以及导读女性主义关键概念与论争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NaomiAlderman2016年的小说《ThePower》想象了一个未来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女性是宰制-性别,而且人们普遍认为她们一直都是如此。[1]其主要叙事视角来自一位自称男性作家的作品,他想通过讲述一个在遥远的过去女性推翻了其时男性的宰制的故事、来挑战正统的假设。革命始于女孩们发现她们可以在自己的身体中发电,并用它来传递痛苦甚至致命的电击。起初,她们主要在自卫中使用这种力量;然后她们开始进一步利用这种力量以及男性对它的恐惧,为自己谋取利益。很快,女性开始掌控从国家政府到有组织犯罪的一切。她们变得具有性侵凌性,有时为了自己的快乐而虐待男性。她们创造了新的神话,使她们的宰制地位看起来很自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男人曾经拥有权力的想法被视为荒谬,是无聊的猜测和白日梦的产物。

Alderma在论及本书时说,如果你是男性,那么这只是一个反乌托邦(dystopia):在她所虚构的世界中,男性所经历的并不比女性在现实世界中所忍受的更糟糕。但《ThePower》也不符合女性主义乌托邦(utopia)的通常模板。从夏洛特·佩金斯·吉尔曼(CharlottePerkinsGilman)的《荒原》(Herland)(1915年)到玛格·皮尔西(MargePiercy)的《时间边缘的女人》(WomanonTheEdgeofTime)(1976年),女性主义思辨小说中的理想社会通常是平等主义的地方,女性在那里(无论是否有男性一起)与自然温静、和谐地生活。《ThePower》的世界更像我们的世界,只是女人和男人换了位置。这部小说邀请我们质询思考——如果女性对男性拥有权力,是否会像男性滥用权力一样去滥用之?但是当我们思考这个假设性的问题时,我们必然会想知道为什么在现实中,女性对男性没有(超越凌驾其上的)权力?在任何一种性别宰制另一种性别的地方,总是男人宰制女人。对我们来说,这种状况似乎是不言自明的(思考停止的),就像Alderman虚构的遥远未来的镜像一样。曾经有过一个女性宰制男性的社会吗?在小说和神话之外,这样的社会可能存在吗?

domination是什么意思(导读女性主义关键概念与论争)

这些问题已经被女性主义者和其他人辩论了一个多世纪。在本章中,我考虑了一些作家提出的关于男性宰制地位的起源、其形式如何随时间变化以及是什么使其保持如今的地位的论点。然而首先,我应该澄清将社会描述为“受男性宰制(maledominated)”是什么意思、以及不是什么意思。

关于男性宰制地位的笼统提法,通常会遭遇“又不是所有男性(notallmen)”的反对:女性主义者被问及,她们如何证明将只有一些男性做的事情归咎于男性(整体)是合理的?或者,她们可能会被指责,这种说法掩盖了那些做同样可怕事情的女性的存在。因此,重要的是要澄清,当女性主义者谈论男性宰制地位或父权制(patriarchy,这个术语字面意思是“父亲的宰制\\家父长制”,但在女性主义用法中更常见的是作为男性宰制地位的同义词)时,她们不是主要针对个别男性的态度、意图或行为提出意见。相反,这是一种关于社会结构的主张。受男性宰制的或父权制的社会,是指其结构和制度——法律、政治、宗教、经济的层面——使男性处于凌驾于女性之上的地位。

当然,个别男性可能会选择放弃某些权利和特权。一个著名的历史例子是亨利·布朗·布莱克威尔HenryBrowneBlackwell,共和党的创始人之一,也是妇女选举权的积极支持者。1855年,当布莱克威尔在马萨诸塞州与废奴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露西·斯通LucyStone结婚时,他承诺不会利用法律赋予的丈夫对妻子身体、财产和收入的权利。[3]这一宣誓的副本被刊登在报纸上,其他夫妇随后在自己的婚礼仪式上发表了类似的声明。但布莱克威尔和其他个人采取的原则立场,并没有使男性的集体宰制地位消失,就像一个老板承诺善待他的工人并不能改变资本主义是一个基于剥削的社会体系的事实一样。这些个别人的承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他仍然可以撤回它。当局也不会尊重它,正如他和斯通后来试图以她的出生名注册财产时发现的那样(译注:基督教的“正统”做法是,女人结婚后要改名为夫性——这一规定本身源自认为妻子是丈夫的财产的传统价值观;这里指布莱克威尔想让妻子用女方原名登记财产,但当局认为妻子必须用夫性否则不认可)。因此,她作为婚姻中平等伴侣的地位完全取决于她丈夫选择如何对待她。真正的平等关乎于结构,而不是个人道德水准。

结构性的男性宰制地位是什么样子的?简短的答案是,它会依据不同情况而变化:它既不是跨文化的统一,也不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静态不变的。话虽如此,男性宰制的社会可能会表现出以下一些或全部特征:

男性垄断或主导政治权力和领导职位,并在政治决策中比女性更有发言权。

男性在法律下享有女性没有的权利。

男性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比女性更多。

男性在家庭\\家族中对女性拥有直接的权威——由法律、宗教和习俗所认可。

男性使用暴力及其威胁来控制和恐吓女性。

男性的活动、职业、文化产品和思想或知识形式比女性的享有更高地位。

不同的社会以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程度展示这些特征,单个社会的轮廓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显著变化。露西·斯通时代的美国拥有上述所有特征,而今天的美国社会看起来非常不同。已婚男性不再对他们的妻子拥有直接的、法律认可的权威;女性在法律上与男性平等,并获得了完全的政治代表权(选举权)。然而,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男性仍然占据了大多数权力和领导职位,他们控制着更多的经济资源,男性对女性的暴力仍然普遍存在。还应承认,自19世纪以来女性整体地位的改善并没有平等地惠及所有女性。不同世代、不同阶级、不同民族的妇女、受教育程度较高和较低的妇女以及有孩子和没有孩子的妇女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

男性之间也存在差异,这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即我们所说的“受男性宰制的”社会是什么意思。我们的意思是所有男性都比所有女性拥有更多的权力、财富、自由和地位吗?这个问题的简短答案是否定的。在由族群(种姓)、阶级、种族\\民族所分层的社会中,许多男性被排除在政治和经济权力之外,处于较高社会阶层的女性将对来自较低社会阶层的男性拥有权威。奴隶主的妻子可以向男奴隶下达命令;种植园的贵妇人比丈夫庄园里的男性契约奴地位更高。但即使是封建或种植园社会中最高等级的女性,仍然需要服从其丈夫的权威。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社会等级次序的其他层面。例如,契约奴不得不听从他主人的妻子,但在家里他指望自己的妻子听从他。

上述状况的相关性——本质上讲,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在社会结构的每个层面上都有重现——有时在讨论妇女之间的差异和不平等时被忽视了。如果一位好莱坞巨星抱怨男主演得到的报酬是她作为女主演在同一部电影中的两倍,一些女性主义者会立即建议她检查她自己的特权,指出即使是她巨额收入的一小部分也会改变数百万女性的生活。当然,这是一个合理的观点。我当然不会争辩说,在百万富翁中争取性别平等应该成为女性主义政治的优先事项。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主义者应该对好莱坞一线明星(或CEO或银行家)之间存在的薪酬性别差距毫无关心。这是男性宰制地位是结构性的另一个证据:它从上到下渗透到整个系统中。我们可能(实际上,我们应该)更关心它对底层妇女的影响,但最终需要拆除的是整个大厦。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女性主义者主张保留一些关于男性宰制地位或父权制的一般概念,同时也要关注女性之间的差异。

但我仍然没有回答我在本章开头提出的问题:“受男性宰制”本身有多普遍?它是否存在于过去和现在的所有社会中,还是有例外——所有性别都不占宰制地位的社会,或者女性宰制男性的社会?许多(尽管不是全部)女性主义者会说,平等主义的社会确实存在,其中诸性别都不占宰制地位,但女性宰制的社会不存在。有些社会的宰制者是女性,包括一些女性专制者或绝对君主(如俄罗斯的凯瑟琳大帝)对男女臣民都拥有巨大权力的社会。然而,专制主义(despotism,其中的专制者可能是女性)并不等同于结构上女性宰制的社会。关于后者,历史记录没有提供明确的例子。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如何解释它们的缺席?

一种传统的解释依赖于某种形式的生物学决定论:男性宰制地位是性别之间自然差异的必然结果。男性宰制女性而不是相反,是因为男性更大个、更强壮、更具攻击性,并且因为他们在人类繁殖中的角色受到的限制更少。在其基本形式中,这一论点通常被呈现为简单的常识,但它也有更复杂、更科学的版本。进化理论家经常认为,男性宰制地位或支撑它的特征,如攻击性和竞争性,是为了服务于两性在将基因传给后代方面的利益而进化的。女性必须在繁殖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可以通过交换性及其产品(即携带父母双方基因的孩子),以换取男性作为提供者和保护者的服务来最大化他们的成功。她们的自然角色不是宰制,而是培养。

这不是大多数女性主义者喜欢的论点,因为它意味着男性宰制和女性从属是不可避免的自然事实。女性主义需要相信我们的社会安排可以改变。对这一命题的承诺导致许多女性主义者和其他生物决定论的反对者,思考父权制的历史起源。如果父权制可以被证明有历史——如果我们能说出它何时,何地,如何以及为什么起源——那么我们不必将其视为人类状况内在的一部分:在它之前就有某些东西存在,并且可以将某些东西替换到它的位置上。

重构父权制的起源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因为证据(特别是关于我们前-文字时代的祖先的生活)既有限又难以解释。然而各种学者都尝试过,利用考古学、人类学、古代历史和神话研究提供的证据。最早的记录是由像瑞士学者约翰·雅各布·巴赫芬和美国人类学家刘易斯·亨利·摩根这样的人在19世纪进行的,他们曾与易洛魁印第安人生活过一段时间。两人都认为,父权制已经取代了早期的母系(matriarchal,即“由母亲宰制”的字面意义)社会组织形式。早期人类社会被认为实行了不受监管的滥交或群婚,这令人无法确定孩子的父亲身份。因此,这些社会是母系的(通过女性血统追踪血统),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以一群姐妹和她们的孩子为中心的女性领导的氏族。父权制是向父系血统转变的结果。在后者的制度下,姐妹们被分开,每个人都要和她丈夫的家族一起生活,她的孩子也属于这个家族。

关于从母权制到父权制的假设性转变为什么会发生的问题,也许最有影响力的早期描述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在他1884年的书《家庭、私有财产和国家的起源》中提供的。恩格斯将上述早期的学术研究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内,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认为“历史的决定性因素...是生活的直接必需品的生产和再生产”,它包括“生活资料、食品和衣服、住宅以及生产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物种的繁殖”。在任何给定的时间和地点,社会的总体特征都将反映劳动的组织方式和家庭的结构方式。在恩格斯的描述中,父权家庭的出现源于“生活资料的生产”的变化,即畜牧业的发展(驯养动物的繁殖和放牧)。这种进步增加了氏族的财富,同时也赋予了通常负责照顾牲畜的男性更重要的角色。男性利用他们的新地位确保他们能够将自己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孩子。这一目标需要让基于父亲-权能的传统制度取代巴霍芬所称的“母亲-权能”。恩格斯将这一制度的实施描述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妇女的这种被贬低了的地位,在英雄时代,尤其是古典时代的希腊人中间,表现得特别露骨,虽然它逐渐被粉饰伪装起来,有些地方还披上了较温和的外衣,但是丝毫也没有消除。”[4]

女性主义历史学家格尔达·勒纳GerdaLerner在她1986年出版的《父权制的诞生(TheCreationofPatriarchy)》一书中,提出了一个略有不同的观点。她同意恩格斯的观点,即父权制的出现与生产方式(农业)的新发展有关,但她反驳了他的下述观点、即女性被征服是因为男性希望将自己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后代。相反,她认为男性将女性自己和他们的孩子变成财产是为了满足新生产方式所创造的对人类劳动力的增加需求。增加可用劳动力需要社区生产更多的孩子,这反过来需要更多的育龄妇女;这种需求可以通过从邻近群体中捕获和奴役妇女来满足。

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其他女权主义者,试图通过指出当今的社会不是按照父权原则组织的,来证明男性宰制并不是生物性别差异的必然产物。她们以“母系社会”为榜样的社会,虽然有时被标记为“母系社会”,但并不是女性宰制的;相反,它们是——或被认为是——平等主义的。它们是否真的值得这样描述,是女性主义人类学家之间一些辩论的主题。一些人认为男性宰制确实是普遍存在的,指出即使在所谓的平等主义社会中,男性也宰制着高地位的公共或仪式职能。例如,在母系易洛魁人中,女性是氏族母亲,但只有男性担任部落首领。其他人认为,尽管男女之间通常存在角色分工——他\\她们在相同和可互换的意义上并不平等——但他\\她们的角色和劳动产品受到平等的重视,任何一种性别都不受另一种性别的剥削或控制。

一些最明显的平等主义案例是保持传统生活方式的狩猎采集社会。研究表明,这些社会中的男性和女性通常平等地为社区的生存做出贡献,在决策中发挥平等的作用,并享有相似的个人和性自由水平。在某些情况下,他\\她们的日常活动几乎没有区别(“女性从不狩猎或捕鱼,男性从不采集”这种说法并不是真的)。狩猎采集者不仅在没有发展等级制的否定意义上是平等主义的:他\\她们还培养合作和分享的精神,并坚决反对个人宰制的仪式。针对男性宰制是自然选择的论点,一些研究人员据此反驳,对于早期人类而言,男性宰制的缺席反而更有利。

但是,尽管平等主义社会的存在表明男性的宰制地位并不是自然的普遍事实,但人类学文献中描述的例子并没有为生活在复杂现代社会中的女性主义者提供一个非常有用的模型。的确,它们激发了虚构的女性主义乌托邦(《时间边缘的女人》中的平等主义社会Mattapoisett是母系Wampanoag印第安人文化的技术增强版本)和一些替代性的生活方式的实验。但我们不能都回到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我们中很少有人愿意这样做。大多数女性主义者的目标是减少并最终消除存在于21世纪条件下的男性宰制地位。为此,硬要探究父权制的历史起源可能不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分析其当前的形式——这些形式已经明显改变,不仅自文明的黎明以来,而且自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写作以来,甚至自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的女性主义大论争以来。

西尔维娅·沃尔比SylviaWalby在她的书《父权制的理论化》中指出,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父权制从“私域”形式逐渐转变为更“公共”的形式[8]。她所说的私域父权制是指在家庭和家族的私人领域中,妇女被个体男性——丈夫、父亲、兄弟——所宰制的制度。这种私域形式的露骨的父权制,即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所指认的男性宰制:法律赋予已婚男性对妻子近乎绝对的权力,而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婚姻之外是没有替代方案的,因为她们被禁止或没有资格从事那些能够让她们养活自己的公共领域的有偿工作。这种私域形式的男性宰制地位不能说已经完全消失,因为美国的一些社区——包括某些原教旨主义的基督教社区——仍然信仰妻子要服从丈夫。但这种规范不再得到法律和其他世俗机构的支持。婚姻本身现在是大多数女性可以选择的事情,她们的选择不再由一个仅仅因为她们是女性而否认女性教育或就业机会的系统所决定。

然而,这种转变并不意味着女性不再以任何方式处于从属地位。相反,这意味着她们在与个体男性的私人关系中体验到的从属地位更少,而更多地是在作为公民和雇佣劳动者的公共角色中体验到的。例如,在工作领域(在第3章中进一步讨论),女性仍然集中在低薪和低地位的职业中,受到性别歧视的影响,并因期望她们也将负责家庭里的无偿护理工作而处于不利地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缩减公共服务的财政紧缩计划(译注:即减少政府干预、由市场决定的经济政策潮流)对女性产生了特别负面的影响,这既是因为这些公共服务原本是女性的重要雇主,也是因为它们的退出增加了女性必须做的无偿护理工作的数量。

性是另一个领域,Walby认为男性宰制地位的形式已经发生了转变。过去的五十年通常被认为是性解放的时代: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性少数群体获得了更大的社会认可,婚前(性行为)所带来的污名已经减少。通过获得可靠的避孕措施,意外怀孕的风险已经降低,不再认为“正常”的女性对性不(应该)感兴趣。但是,尽管在许多方面这些发展对两性都有积极的影响,但女性主义者质疑女性现在拥有与男性相同的性自由的想法(这是我将在第5章中回到的主题)。在此也可以说,已经从私域父权制——一种将女性定义为丈夫独有的性财产的制度——转变为更公共的形式——在这种更新的形式下,女性(被期待)对任何男性而言都是或应该是性意义上可欲的(sexuallyavailable)。过去禁止女性和女生去做的事情,如今在她们身上被欲望着,而且往往是所强迫\\被迫的。这种男性宰制形式,无论是体现在(美国)大学校园的“雷普文化rapeculture”现象(译注:即“兄弟会”拿女性新生当作破冰团建的恶俗仪式)、工作场所的性骚扰,还是美国总统特朗普大言不惭的“随便操逼来摆弄女人grabwomenbythepussy”,都是维护现代父权制权力的核心,因此已成为像#MeToo和Time'sUp这样的女性主义运动越来越明显的焦点。

正如我们之前所看到的,几乎所有关于父权制起源的描述都表明,其出现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男性渴望利用和控制女性的能力。一些女性主义者认为,几千年来,女性无法抵抗男性的宰制地位,正是因为她们“完全受制于自己的生物学”(引用舒拉米斯·费尔斯通的话)。但当费尔斯通在1970年写作时,科学技术的进步已经改变了这一点。她甚至建议有朝一日可以使用赛博格(artificiallabor)来完全解放女性的生物学负担(译注:例如人造子宫这样的科研设想)。这一提议从未被女性主义者广泛接受,但大多数人都同意费尔斯通的要求,即“完全恢复女性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除非是妇女自己而不是男性和男性宰制的机构(国家、教会、医学界)决定是否以及何时生育,否则妇女的解放是不可能实现的。

在1970年的美国,这一领域的一场关键政治斗争是关于合法堕胎的权利。最高法院在罗诉韦德案中的裁决于1973年确立了这一权利,但这一问题在政治上仍然存在分歧。正如历史学家琳达·戈登在2002年观察到的那样,“没有一个问题比堕胎更能戏剧化美国此时的基本文化与政治的裂痕。”今天,堕胎权利是宗教右翼老保的一个核心关注点,在许多州,对妇女获得堕胎的新限制成倍增加。不仅在美国,在其他国家,从尼加拉瓜到波兰再到巴基斯坦,对妇女权利的父权主义态度不仅持续存在,而且在21世纪实际上变得更加强硬。

这一趋势是当今女性主义面临的更大挑战的一个例子——新的激进父权制运动的崛起。其中包括现代形式的宗教原教旨主义和世俗男性权利团体,这些团体通常与种族主义和民族主义组织有联系:白人至上主义、男性至上主义以及对穆斯林和犹太人的仇恨是所谓的另类右翼的主要根据。这些运动曾经边缘化的意识形态现在不仅获得了影响力,而且获得了真正的政治权力。一个明显的例子是特朗普政府,其中(正如我在2018年所写的那样)一位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担任副总统(彭斯)。但这些意识形态的崛起不仅仅是一个“第一世界问题”。非洲和中东的一些宗教原教旨主义团体,如博科圣地和ISIS,在其各种叛乱过程中采用了古老的父权制实践,即俘虏和奴役妇女和女孩。妇女的身体自主权,包括性和自主权,以旧的和新的方式受到威胁,因此抵制这种威胁是女性主义当前议程的重要内容。但男性的宰制地位,不仅仅是由男性的压迫行为和男性宰制的机构维持的:(很多)女性本身经常接受或参与完成了自己的从属地位。这些女性和男性一样支持右翼老保政客,并投票支持老保政府,而这些政府毫不掩饰自身限制妇女权利的决心。这部分女性和男性都积极参与右翼保守的社会和宗教运动,倡导传统(即父权制)的“家庭价值观”。为什么女性经常违背看似自己的利益?这是女性主义者经常思考的问题,有两种答案是常见的。

一个答案集中在女性与男性关系的本质上。主人可能试图赢得他们的仆人、奴隶、帝国臣民、租客或工人的喜爱(有时他们可能会成功),但没有其他形式的结构性不平等,要求从属群体的成员与主导群体的成员形成最亲密的终身纽带(父权制对于男女关系却要求这样)。即使女性不依赖男性的保护和生存,她们对丈夫、兄弟和儿子的爱也鼓励她们认同自己的利益的从属地位(“对我的家庭有益的就是对我有益的”)。此外,现代核心形式的父权家庭倾向于将女性彼此分开,使她们更难发展有效抵抗压迫所需的集体团结。

另一个答案集中在女孩和妇女接受其从属地位的社会化方式上,这种社会化方式认为这种从属状态是自然、不可避免和公正的。这种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家庭,但其他因素——包括宗教(几乎所有世界上的主要宗教,传统上都教导女性从属于男性是神圣的)和教育[或者缺乏教育]。正如GerdaLerner格尔达·勒纳所指出的,在人类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几乎所有女性都被排除在先进的学习之外,因此在知识的创造中几乎没有发挥作用。这种排斥在最近有所减少,但需要几十年的时间才能消除数千年来男性宰制对男女世界观的影响。当代知识的主要形式——科学(译注:其作为一种等级建制、话语霸权),仍然由男性主导:今天可以说,关于男女差异的科学解释与传统宗教解释一样有助于维护父权制。另一方面,科学——就像之前的宗教一样——也可以为女性提供一个挑战男性宰制和以男性为中心的知识的地基。

经常有这种观点——男女都受到父权制社会安排的压迫;男性可能是宰制性别,但男子气概的规范,使他们接受了许多人认为是负担而不是特权的要求;他们被期望压抑自己的情感、从不表现出软弱、长时间工作以养家糊口,并冒着生命危险为国家而战。大多数女性主义者会同意,个体男性可能会为其性别的集体宰制付出高昂的代价。但许多人也会指出,男性从这种(结构性的)安排中受益,而女性则没有。苏珊·桑塔格批评了她所指认的“当女性被解放时,男性也将被解放”的陈词滥调。她观察到,父权制平等地压迫每个人的观点“无耻地滑过了男性宰制的原始现实——好像这实际上是一个没有人安排的安排,不适合任何人,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11]男性宰制之所以持续存在的原因,与任何其他结构性的不平等制度持续存在的理由相同:因为它确实对某人有利。女性主义希望的是,了解它是如何运作的,将有助于我们采取必要的行动来改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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